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生产企业用水量测算
发布时间:2026-01-29 02:58:27

  

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生产企业用水量测算

  1 .企业用水量应根据企业类型、规模、生产工艺、生产条件及要求、用水现状、近期发展计划和当地的用水定额标准等确定;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,应根据车间性质、温度、劳动条件、卫生要求等确定。 无淋浴的可为20 L/ (人 ·班)~30 L/ (人 ·班);有淋浴的可为40 L/ (人 ·班)~50 L/ (人 · 班)。

  2.企业用水户宜结合水源充沛程度、供水成本、水资源管理要求以及企业意愿等单独计算。

  4.其他用水量:生产企业场地的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,可根据浇洒道路和绿地的面积,按1.0 L/(m²·d)2.0 L/(m²·d) 的用水负荷计算,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
  5.管网漏损水量宜按居民生活用水量、公共建筑用水量、集体或专业户饲养畜禽用水量、企业用水量,以及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之和的10%计算。

  6.未预见水量应根据水量预测时难以预见因素的程度确定,宜采用居民生活用水量、公共建筑用水量、集体或专业户饲养畜禽用水量、企业用水量、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,以及管网漏损水量各类用水 量之和的8%~12%计算,IV型 、V 型村镇供水工程可取低值、I~Ⅲ 型村镇供水工程可取较高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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